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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氣候的肇因來自於全球暖化,而全球暖化的原因是溫室氣體的排放。

1. 從畢業後就職考量 從就職角度會選擇跟商業角度比較相關的學校,校友在社會上比較多的, 比較偏藝術產業上班的話台藝⼤會是優先考量。例如洪司丞本身在⼤學時就進入ASUS實習,希望能在未來取得在⼤公司就業的機會,並磨練⾃⼰,未⾬綢繆,與不同於享受青春⼤學悠閒⽣活的同學來說,他很早就展現了⾃⼰對事業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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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類別的話可以做的類別很廣, 古典樂團演奏家、或是流⾏⾳樂編曲、製作⼈、⾳樂⽼師、歌⼿,可以有滿多的發展。3. 永遠準備planB與尋找輔修機會 因為藝術類別⼯作起薪較低,所以會建議學⽣在⼤學時也培養第⼆專長或是輔系,不至於失業或是未來要跳槽時後悔。他們都是什麼科系畢業的呢?當初是怎麼選擇⼤學的科系與學校,⾛上這⼀條獨特職業的路。4. ⼩孩個性與校風匹配程度 各校教學風格與重點不同,建議家長按照⼩孩個性,比如⼩孩個⼈風格比較強烈就讀北藝⼤、實踐在校園⽣活上會比較開⼼,適得其所。⼤學排名初始那幾年, 常有頂段⼤學校系挑戰本社,如⼤學詢問排名如何計算出來的?為什麼XX系排在前⾯?採計考科不相同如何排名?幾經本社研究⼈員說明數據統計標準後,至今已考⽣升⼤學與⼤學校系參考指標之⼀。

學⽣如果未來要去上班的話,就要考量多⼀點實習機會,⼈脈連結強的學校就讀。新鮮人眼中的夢幻職業 yes123求職網「畢業⽣職場規劃與應徵困境調查」發現,新鮮⼈夢幻⼯作內包含:模特兒、藝術家、⾳樂家等職業。然而,以目前的任務型編組來說,沒有能量進行更深度的政策分析與研究。

政府現在的跨部門機制是在兩年前進行任務編組,決策層次由內而外,雖然有部會間的協調機制,但不是定期進行,也非專責機構,因此較為鬆散。然而這段時間以來,我國的國安與資安單位在速度上仍有不足,而網路業者所提出的定期查核報告,與台灣有關的部分還是非常少。羅秉成提到,在與外國交流的過程中獲得不少建議,其中「缺乏政策智庫功能的部門」可說是命中要害。他說,以羅政委所談到,目前政府多以產業規範的面向來切入,對於作為戰爭型態的不實訊息,恐怕有所不足。

文中所提的台灣模式是否有能力應對這種等同於戰略武器的訊息攻勢,值得商榷,「因為我們現在都在後方疲於奔命。在法治或政策面可以做的是抑假(抑制、移除),例如歐盟的《數位服務法》(The Digital Service Act, DSA),但仍需與平台業者溝通,不能強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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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總統都刪掉了,那任何評論被刪掉也只是剛好而已,這樣好嗎?」但以台灣目前各方面的能力與政治生態而言,在這方面並沒有超前的條件而專法尚未成熟,檢視當時各國的應對方式,很少有專法,即便有也很難說是成功的。儘管在教育部有媒體素養的預算編列,但也只能涵蓋假訊息的一部分,面向不盡相同。Photo Credit《卓越新聞電子報》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對抗假訊息的跨部門合作有再強化的必要 他說,當時之所以決定不成立專責機構,是因為能量尚且不足,也唯恐招致傷害言論自由的批評。

他說,不像性別平等有性平預算,在「假訊息」這個項目下,可說沒有任何經費可言。」雖然將言論自由放在優先的地位看待政策評估,是正確的態度,但現在國際趨勢對於平台的責任期許,值得吾人深思。政府現在的跨部門機制是在兩年前進行任務編組,決策層次由內而外,雖然有部會間的協調機制,但不是定期進行,也非專責機構,因此較為鬆散。正因為拘留刑的效果,使得警察在辦理假訊息時不能直接裁罰,一定要移送法院,能以司法作為後控者,對言論自由較有保障。

然而現在歐盟的看法已經有了轉變,開始認為平台除了社會責任,還必須擔負法律責任。羅秉成表示,NCC 內部的討論已經注意到這一點,可惜此議題的社會敏感度非常高,「因此一度在《數位通訊傳播法》裡面認真討論,其他國家的法治有沒有我們參考的餘地時,所謂的『東廠說』就又飛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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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3天以下拘留。羅秉成提到,在與外國交流的過程中獲得不少建議,其中「缺乏政策智庫功能的部門」可說是命中要害。

先前為了因應假訊息而做的修法,雖有某種程度的阻嚇性,但對於抑制假訊息的擴散,效果還是很有限。洪貞玲表示認同,認為最好先觀察其他民主國家對於平台責任的立法以及政策,考量本土環境,再評估平台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台灣模式的效度與政府「打假」的決心 蘇正平指出,此研究報告較少論及所謂的「台灣模式」得以成功的社會基礎條件,也沒有列出其他國家的模式加以比較,是以較難從中看出台灣自身的改進空間,甚或提供他國參考的可複製性。」 蘇正平質疑,當面對這種牽涉戰略性的不實訊息,目前談的台灣模式是否有能力處理?政府是否應該負更大的責任?如果要政府處理,責任層級是在行政院,還是總統府國安會?值得政府認真思考。「連總統都刪掉了,那任何評論被刪掉也只是剛好而已,這樣好嗎?」但以台灣目前各方面的能力與政治生態而言,在這方面並沒有超前的條件。然而這段時間以來,我國的國安與資安單位在速度上仍有不足,而網路業者所提出的定期查核報告,與台灣有關的部分還是非常少。

文中所提的台灣模式是否有能力應對這種等同於戰略武器的訊息攻勢,值得商榷,「因為我們現在都在後方疲於奔命。他說,以羅政委所談到,目前政府多以產業規範的面向來切入,對於作為戰爭型態的不實訊息,恐怕有所不足。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對網路平台須負責任之觀點轉變 在平台責任的部分,先前研擬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對於平台業者的規管是屬於相對低度的管制,原因是當時認為平台業者僅提供平台,不介入言論內容。在此前提下,業者的責任只需建立不當內容的檢舉通報管道及回覆機制,相當於現行的平台社群守則。

因此至今仍以任務型的編組在部會間協調。羅秉成指出,被學者們所批評是「戒嚴時代產物」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在2018年為因應不實資訊,展開第一波修法時,曾被提出檢討,但後來沒有處理。

而當時若修法將拘留拿掉,會讓警察可以直接裁罰,有壓抑言論自由之虞。羅秉成以美國前總統川普帳號遭平台封鎖為例,指出平台雖然不直接介入內容,但實際上握有編輯、刪除等權力,事關重大。在法治或政策面可以做的是抑假(抑制、移除),例如歐盟的《數位服務法》(The Digital Service Act, DSA),但仍需與平台業者溝通,不能強推。真正較有效果的,還是長期的「識假」,亦即媒體識讀能力的培養。

Photo Credit《卓越新聞電子報》 蘇正平提問:當面對這種牽涉戰略性的不實訊息,目前談的台灣模式是否有能力處理? 另外,報告著重於不實報告的辨識或查核,屬於較後端的作為,不過台灣所面對的不只是個別的不實訊息,更嚴重的是來自中國具系統性、組織性的不實訊息攻擊。原因是當時要將構成要件明確化,帶出的法律效果會與內政部對於《社維法》的政策方向產生衝突。

內容包括:現行政策之形成與檢討、對平台責任期許的轉變、事實查核的公共化等。胡元輝表示,若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對應組織性的假訊息確實需要專責小組,亦即國安跟資安單位的合作,也會需要網路平台業者的協力。

文:陳洧農 在《台灣如何對抗不實資訊—跨部門合作模式分析》的研究報告發表會中,下半場邀請到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蘇正平、政大傳播學院教授兼研究暨發展中心主任劉昌德以及台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擔任與談人,身為報告撰寫者之一的胡元輝教授也在現場對與談人的意見做出回應。在台灣既有的組織架構下,對網路治理並沒有單一的主管機關,但就對抗假訊息而言,某些面向確實需要有主管機關,因此這次行政院組織改造在組織法上有相應的調整。

然而,以目前的任務型編組來說,沒有能量進行更深度的政策分析與研究雙方也強調會加強北約-歐盟的關鍵戰略夥伴關係。美歐和好 美國與歐盟在加強貿易、投資和技術合作上亦有許多討論,並說會「團結一致,保護我們的企業和工人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影響,特別是那些破壞世界貿易體系的非市場經濟國家,所構成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她說 :「當涉及到系統本身時,人權和人類尊嚴......這是明顯使我們產生分歧的主要問題。

」 美國與歐盟也提到要「改革世界衛生組織」,並呼籲進行「透明、以證據為基礎的、由專家領導的、不受干擾的」世衛第二階段病毒溯源調查。而在與普亭(Vladimir Putin)會面之前,雙邊聲明表示譴責俄羅斯「破壞烏克蘭和喬治亞的主權、領土完整和獨立」,提到「支持白羅斯人民」,會針對盧卡申科(Alexander Lukashenko)政權和之前的客機迫降事件進行究責,也呼籲俄羅斯「停止其對公民社會、反對派和獨立媒體的持續鎮壓,並釋放所有政治犯。

」並提到:「中國是強大的經濟競爭對手,這點沒有任何問題,為此我們需要工具。」 過去在川普(Donald Trump)時期,美國對中國與歐盟都發起貿易戰,但在拜登(Joe Biden)上台之後,與中國的貿易協定不變,但逐漸放寬原本對歐盟的制裁,被認為是重建雙邊關係的重要一步。

」 值得關注的是,聲明提到了美國和歐盟在安全和防務上的合作,點出歐盟邀請美國加入永久合作架構(PESCO),這項國防協調、評估和規劃的平台。促進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診斷法和治療法的公平和可負擔的獲取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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